2023-10-20 16:54作者:心靈健身房
星期一我們和大家分享了《面對社交尷尬,我們和孩子都需要一個臺階》,文章說的是玩具是父母買的,那父母能否做主再送人?
后臺提問:“孩子不愿意和其他孩子分享玩具,這是不是自私的表現?”
我們先來看看自私的涵義,參考百度百科,自私有幾個涵義:
只為自己打算、只圖個人利益
歸為個人私有
偏私
從成人的世界來理解,只顧自己的利益,不顧他人、集體、社會和國家的利益的情況,確實是自私的表現。
但是,成年人和孩子卻有明顯不同的認知、合作等方面的能力。例如,幼兒園和更小的孩子通常是沒有集體、社會等這樣的概念的。
4-8歲孩子觀念的發展變化
5-6歲,平等分配水平:當資源較少時,每個人都應該得到數量相同的資源,例如錢、玩游戲的次數或好吃的東西。
6-7歲,按勞分配水平:應該對那些工作特別努力的人,或以特別的方式進行工作的人進行額外的獎賞。
約8歲以后,仁愛觀水平:應該對那些條件不好的人給予特別的關注。例如看到零食少或者不多的伙伴,他們會認為應該給多一些。但是常常限于自己的朋友。對陌生人仍然是公平分配的原則。
另一項的研究也發現,“吝嗇”傾向的表現在4~6歲達到高峰,隨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減弱。“慷慨”傾向到5~6歲時出現飛躍并逐年增加至7~8歲。
如果拋開這些發展能力和認識后,就簡單地被定義或者評價為某個行為是自私的表現那是不合適的。
是否是自私,需要根據孩子的年齡、理解的能力、做事情的出發點和是否能夠判斷對環境的影響等各個方面來判斷的。
例如,對于典型自閉癥的成人,可能因為喜歡重復拍打物件弄出聲音影響到環境,ta確實是喜歡這樣做并且沉浸其中,但是卻無法判斷對周圍的人和環境的影響,這種情況評判為自私當然是不合適的。
如果孩子足夠大,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意愿而用不合適的方法,
例如,五年級的孩子吃飽了,旁邊有人明明餓肚子也不會伸手相助,那么是需要考慮多種情況的。
對于小年齡段的孩子,他們往往是以自己為中心的,看到眼前的玩具,他們的想法往往是:
這個玩具好玩,我也要玩!
為什么搶我的玩具?。ㄓ绕涫橇硪粋€孩子已經有搶的行動時)
我害怕玩具被弄壞了~~~(潛臺詞是以前給***玩,玩具都搞壞了/媽媽上次拿給人玩就弄壞了,嗚嗚嗚,我才不要呢,我才不相信呢。)
所以看到孩子的一個行為表現的時候,我們能不能多問問、多看看,嘗試就這個行為本身的目的和動機多解讀,然后聚焦于孩子的需要和動機上,引導孩子學習理解社交沖突和解決類似的問題,而不是簡單的評價或者下標簽呢?
不同的想法,可能會有不同的理解和對話:
“嗯,寶貝也想玩,所以現在還不想給XX試試的。”
“哦,ta在搶你的玩具,所以你在保護ta!”
“哦,XX上次把玩具弄壞了,所以就擔心這個玩具也被弄壞了。”
根據孩子不同的動機,引導換位思考或者其它社交技能的學習。
第一種想法
我們會表示理解,然后去協商借著輪流玩,寶貝玩2次、然后接XX玩兩次。或者寶貝玩3次,XX玩3次...
第二種想法
我們已經表示理解之余,還會給予支持。媽媽在,你的東西不會被搶的,我會和你一起保護它!但是XX想試試,我們保護玩具讓ta摸一摸試試怎么樣?(這里看具體情況,如果對方確實是每次都在搶娃玩具的,那就不說話學習分享了,而是學習自我保護了)
第三種想法
嗯,玩具希望保存得好好的,媽媽借出去了沒有留意、媽媽很抱歉,我和你一起想辦法讓玩具變一變身!咱們借一個媽媽不容易壞的東西給他玩試試。
除了本身是自己的物品之外,有一些情況是需要考慮的:
例如提供了孩子喜歡的食物,只有一份和準備了3份充足的食物,這個任務的挑戰難度是不同的。
例如老大和老二之間的較量,會讓情況變得更加復雜。
至少我們可以先提供豐富的物品,幫助孩子學會分配,學習輪流使用。而更復雜的同胞競爭,除了年齡相應的能力之外,還需要根據行為背后的動機在日常的生活中逐漸調整。
一個行為,需要避免就事論人、簡單地評價和下標簽。嘗試就事論事,并且看得遠一些,解讀背后的動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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